中小学综治安全工作制度
中小学综治安全工作制度 1、每学期末,各级部将本学期安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学校汇总全校的安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育局。 2、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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