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废旧物资回收站消防安全技术暂行规定

上海市废旧物资回收站消防安全技术暂行规定 一、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功能的建筑内严禁设置宿舍。二、废旧物资回收站内作分拣、储存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三、废旧物资回收站内的分拣和储存应分开设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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