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事务所合作协议
会计事务所合作协议甲方: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为规范 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事务所 ”)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会计事务所合作协议 甲方: 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乙方: 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为规范 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及其合伙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以资信守。 第一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 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 英文名称: ______ 。 第三条、事务所住所 ________ 。 第四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_ (大写 ______ )元。 第五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 _________ ,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第六条、事务所设主任 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担任第七条、本协议的当事人为事务所的 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 第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所,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九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 义务。 第十条、合伙人对执行事务所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第十一条、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对议案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