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考勤制度

教育机构考勤制度 一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

教育机构考勤制度 一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 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 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 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旷工, 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培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 校年度等级和学校奖惩挂钩。 三培训学习时,全部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 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 成各项培训任务。 1、校本培训由学校教导处组织展开。 2、教师业务学习每周四开展一次,由各教研组长组织,教研组内教 师到场,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学习时间内不得做与业务学习无关 的其它工作。 3、教师业务学习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为基本内容,包括各学科新课 程标准、新课程倡导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评价 方式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及市教育局、教 研室每学期规定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内容。 4、教师业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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