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自然堂”等377件商标为上海市著名商标的通知各分局,各有关企业:根据《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沪工商标〔1996〕第446号)的规定,经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