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填 写 说 明1、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买卖。2、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3、合同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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