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规则0
行文规则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省人民政府对市、县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直接行文。 二、各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和请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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