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律协电子证据的固定与展示业务操作指引

苏律协发〔2009〕14号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   《江苏省律师电子证据的固定采集与展示业务操作指引》已经2009年8月15日省律协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请结合实际执行。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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