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劳务用工管理,保证用工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劳务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劳务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用工管理第二条 用工计划应根据企业的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劳务用工管理,保证用工合理、公平、 公正、公开,提高劳务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劳务用工双方的合法 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工管理 第二条用工计划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经细化、 分解后形成。用工计划的编制工作由用工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需 要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用工需求申报:各部门或单位在确定用工需求后,必 须提前向用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内容包括:用工数 量、用工岗位、用工期限、用工条件等。 第四条用工审批:用工管理部门根据用工申报情况,进行审 核,审批通过后,由劳务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第五条用工执行:用工管理部门要做好用工计划与实际情况 的对比分析,及时调整用工计划,确保用工的及时、充足与合 理。 第三章劳务供应商管理 第六条劳务供应商资质审查:用工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 质审查,评估其用工管理能力、经营信誉和劳务人员素质等情 况,制定《合作协议》。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