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部门协调制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部门协调制度 管理部门协调制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调管理相关部门包括:计生、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土地、民政、财政、发改、扶贫、食品药品监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