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

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制订了本细则。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基本素质、发展素质和知识水平三个部分,每部分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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