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设计导则
海南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设计导则(试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月前 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设计导则 (试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 月 1/ 43
课件
教案
试卷
日记
论文
读后感
中考
高考
考研
雅思
托福
行测
申论
面试攻略
AI
大数据
新媒体
登记表
合同
协议
委托
美食
司法考试
求职招聘
工作汇报
入职培训
实习报告
思想汇报
调研报告
旅游攻略
读书笔记
立享超值文库资源包
开通会员
我的资料库
海南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设计导则
付费
本文由万文网提供
编辑文档
海南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设计导则
(试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
月
1/
43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办
〔〕号),结合我省实际,细化国家和海南省相关规范和技术指南的要求,指导
和促进海南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的规划建设,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共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与
定义;、基本规定与设计计算;、设计指引;、雨水回用与排放;、附录。
本导则编制单位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主要起草人包括胡家僖、
尹波、李晓萍、张蕊、田露、胡晓晨、黄多娜、张云娟、杜倩、陈旺、许鹏鹏、
杨奕嘉、李东等,主要审查人包括陈永富、张焦宏、吴薇、蔡和林、曾映群、潘
兢、詹振坤、许先升、刘江波等。
本导则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
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
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号
室,联系电话:,邮箱:),以便修订时参考。
2/
43
查看剩余全文
下一篇:
离婚协议书变更范文
0阅读
0收藏
本文档由用户提供并上传,若内容存在侵权,请进行
举报
复制全文
全屏阅读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