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处理,认真书写病历。诊断为非本科疾患也需做必要的处理并写病历,同时请示上级医师并请其它科室会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一、 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 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处理,认 真书写病历。 二、 诊断为非本科疾患也需做必要的处理并写病历,同 时请示上级医师并请其它科室会诊。 三、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 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四、 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会诊制度。 必须向邀请科室已坏死做出书面会诊意见。 五、 首诊医师请其他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 看病人并同意,被邀请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六、 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 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如果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 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七、 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哪 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相关科室需执行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 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八、 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必须先抢救,同 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缴费等手续,不得因强制挂号、缴 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