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科工作规则制度
文秘科工作规则制度一、文字材料的组织与起草(一)文字材料起草必须学好有关文件,领会精神,了解领导意图,收集有关资料,由集体或指定专人拟出写作提纲,经区委有关领导或分管副主任、室主任审定。(二)集体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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