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小议商品经济与法律调整
小议商品经济与法律调整本文作者:王利明史际春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进人了一个关键时期。如何认其总结改革的经验教训。借助法律形式操作改革过程,从而建设一个和谐的经济和法律秩序,即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
小议商品经济与法律调整 本文作者:王利明史际春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进人了一个关键时期。如何认其总结改革的经验教训。 借助法律形式操作改革过程,从而建设一个和谐的经济和法律秩序,即社会主义 商品经济新秩序,已成为决定中国改革成败得失的关键。下面,我们拟就这个问题 谈一点看法。 一、法律调整是改革的内在要求 社会经济秩序是与一定的经济生活条件相适应的。不同的经济生活条件需耍 有不同的秩序和维持秩序的机制。从社会和法律发展的厉史来看,自然经济往往 与人治和任意的行政权对社会的支配联系在一起,例如在中世纪庄园经济条件下, 上地之上的行政权是支配和维持人与人之间的隶属关系以及经济秩序的主耍力 量。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身份关系、隶属关系转化为独立、平等的 主体之间的关系。这种转化削弱了行政权对社会关系的支配力,井要求建立适应 商品经济需要的法律调整机制,否则,社会经济就会处于无序的状态。所以,即使 是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极力鼓吹自由放任的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也认为国 家在不干预经济的同时,要制定市场规则,承担维持社会公正与秩序的职能。近现 代的历史表明,哪个国家的法治完备,社会和经济秩序井然,宏观和微观管理水平 高,哪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化程度和效盘就高,就能在各民族的竞争中跻于先进行 列,否则就只能落伍。在20世纪的工业化过程中,更没有哪个国家是在无序状态 中自然形成的。例如,日本的经济奇迹就是伴随着国家强有力的组织活动和法律 的调整而实现的。南朝鲜的经济发展也是因为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客观要求通过建 立商品经济正常秩序而实现。在当代社会化生产条件下,法治已成为商品经济秩 序的内在耍求和有机组成部分。法治即法律调整,指示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得做 什么和必须做什么,井规定违反规范的后果,其实施通过统一的司法予以保障。 “人治”则等于长官或个别当事人的任意,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一事一议,“上 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人治条件下,人们崇尚的是权力而不是普通遵守的规则,因 而难以避免唯意志的强制命合和瞎指挥,必然造成国家权力对经济的损害。只有 实行法治,才能建立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规则,消除经济发展中的任意性和盲目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