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过程应急预案(草案)
统考过程应急预案(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统考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过程应急预案(试行)”,特制定本预案。
统考过程应急预案(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统考 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 试过程应急预案(试行)”,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网考办成立“全国统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 简称“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网考办主任和副主任担任, 组员由有关网考办成员组成。应急小组负责在考试期间统筹协调、快 速有效地处理全国范围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凡重大突发事件由应急小 组上报教育部。 第三条 , 建立统考信息沟通机制要求各考有关单位对考试各 统 、( 工作环节实行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通报制度考点实行突发事件包 )。, 括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逐级报告制度考试期间各级考试组织应 、,, 设置值班电话值班传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和值班 。 传真必须畅通无阻各考有关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的无线通讯工具 统 。 应全天开启 第二章重大事件及应急预案 第四条 重大事件的范围 重大事件包括: (一 ) 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二 ) 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 (三 )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 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四 ) 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 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试卷泄密。 (五 ) 由于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 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 序混乱,管理失控。 (六 ) 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第五条 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 ) 统考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逐级报告,必要时还应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