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一、运行病历的奖惩管理规定:(一) 病历书写时限管理及奖惩1.24小时内未完成入院记录,扣10元。8小时内未完成首次病程记录,扣10元。48小时内无首次上级医师查房,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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