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十二条规定环评报告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十二条规定(浙江总队)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仔人及工作职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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