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局事业单位资产委托管理制度
行政局事业单位资产委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体系,规范国有资产委托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