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督导的认识
关于教育督导的认识教育督导,顾名思义,就是对教育的监督和指导。不同的社会、时代和文化背景,人们对教育督导的理解和把握不同。我国古代就非常重视对学校教育的视导和督察,但这种教育督导在本质上与现代教育督导
关于教育督导的认识 教育督导,顾名思义,就是对教育的监督和指导。不同的社会、时代和文化背 景,人们对教育督导的理解和把握不同。我国古代就非常重视对学校教育的视导和 督察,但这种教育督导在本质上与现代教育督导有所不同。在“官师合一,政教合 一”的我国古代社会,统治者为维护自身的统治,历来重视教育问题,直接干预教 育活动,教育督导是其控制教育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隋唐以后,教育督导制度直接 同科举制度联系在一起,主要是帮助帝王“督率教官代导诸生”和监督弹劫考试中 的舞弊行为。简言之,我国古代的教育督导重在“监督”,主要是为统治者服务的。 而现代教育督导特别是西方教育督导主要重视对学校教育的指导,旨在提高教育 的效益和质量,促进学生的发展。就美国而言,18-19世纪时把教育督导看作是一 种“监督”(inspection),2d世纪以来则把督导理解为“视导”(supervision),并 且不同的时期对“视导”的理解与把握也不同。如2d世纪60年代主要强调教育视 导在课程方面的作用;70年代则重视教育视导在管理方面的作用;80年代,教育视 导所关注的是对教学的管理,以适应教育法治建设和社会公众对教育的需要。这说 明把握教育督导的概念要考虑社会和经济因素,其内涵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的。 依据我国国家教委1991年颁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近年来出版的教育 督导著作大致这样来解释教育督导的概念:'‘教育督导实质上是一种行政监督和 管理的重要职能,是国家对教育实行监督和指导的有效机制和有力手段,也是现代 教育管理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特定涵义是指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授权给所属的教育督导机构和人员代表本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 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和学校的工作,依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法规,按照督导的原则和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并向本级和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教育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 的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对这一定义,笔者认为过于偏狭。因为它过分强调了教育 督导的行政性,易忽视其专业性;重视.‘督政”,易忽视“督学,';重在‘.监 督”而非“视导”,且缩小了教育督导组织存在的范围,并把督导的目的局限在‘. 报告建议,为政府的教育决策提供依据”上。笔者比较赞同黄藏在其所著《现代教 育督导引论》中给教育督导所下的定义:教育督导是由教育督导组织及其成员根据 教育的科学理论和国家的教育法规政策,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教育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期促进教育效率和教育质量提高的过程。笔者所理解 的教育督导是一种行政性和专业性并举,但以专业性为重,“监督”和“视导”职 能兼具,但以“视导”为主,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奉行民主、科学、法治的工作方 式,以提高教育效率和教育质量为旨归的专家式管理支持系统。它对上能起到“参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