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士童军团幼童军活动进程考核规范
健士童軍團幼童軍活動進程考核規範註:有☆記號者,由幼童軍家長認可,有※記號者,由團長、副團長(也就是已授領巾之服務員)認可,沒有記號者,家長、團長、副團長都可認可,有刪除線者,表示是總會標準,但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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