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_2

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 求,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改善我市空气 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团 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联合发出在主城区不燃放烟花爆竹 的倡议,真诚的希望市民朋友们做到: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 康和切身利益,空气清晰、蓝天碧水的生产生活环境是每个 人的迫切愿望。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带来安全隐患,影响 交通安全,更严重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升。 为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能转变观念、易风移俗,增强 环保意识,努力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选择用电子爆竹、 鲜花气球等安全、环保、低碳方式替代。 二、主动自觉模范践行。我市市区自然地理和气候特殊, 面积窄小、人口密度大、车辆多,污染源和污染物有增无减, 市区空气质量极不稳定,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改善市区空 气质量,希望广大市民在主城区和城郊结合部等人口聚集区、 环境敏感区域,尤其在下列六个区域能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 爆竹。1.东起建设路、西至中大街,北起坂下村(含)、南至向 阳路区域;2.临钢生活区及九州堡村所在区域;3.东起秦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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