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与幼儿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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