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
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摘要:人权保障一直是国际社会中讨论的重点问题,而作为人权保障的基本内容,男女平等问题一直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为保障男女平等的实现,我国刑法中有不少体现保障女性权益的条款。受到
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 摘要:人权保障一直是国际社会中讨论的重点问题,而作为人权保障的基本内容, 男女平等问题一直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为保障男女平等的实现,我国刑法中有 不少体现保障女性权益的条款。受到我国传统道德、文化传统的影响,刑法谦抑 性思想的深入,在刑法犯罪与刑罚的设置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过程中呈现出保守、 女性保护偏重的特点。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保障女性权益的同时不应忽视同等的 男性权益保护,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应当摘掉了。 关键词:性别标签;男女平等;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一、问题的提出:刑法中仍有不合理的性别标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人们 在经济生活领域中的各种需求不断得到满足,政治领域中基本人权应得到保护的 呼声也不断高涨。加之国际社会从二战以来一直对人权保障问题密切关注,民主、 和平、殖民主义等问题一直处于国际社会讨论的核心。联合国1966年通过了《经 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有关人权 的国际公约。不少国家相继通过了保护人权的法案或者条款,其不仅体现在国家 的宪法中,国家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我国不少学者呼吁应当将保 障人权写入我国宪法,将人权作为一项宪法性权利进行保护,并将保障人权的条 款作为一项纲领性的规定指引其他基本法律、法规中保障人权条款的制定与修改, 促使人权不仅能在实体上得以体现,并且能在程序上给予保障。2004年我国正式 在《宪法修正案》中提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至此,人权作为一项基本的 宪法性权利在我国根本法中得以确立。虽然我国刑法在人权条款写入宪法时已经 存在,但是我国的刑法原则无不体现人权保障的要求。自由权、平等权作为基本 人权,是人权保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人权的重要价值取向与追求。刑法中 的人人平等原则则是平等权的直接体现与本质要求。女性在传统的观念中一直都 是弱势群体的表现,不管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较为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为 刑法保障的实质性平等,立法者都注重对这类“弱势群体”着重保护,不少条款 被贴上了“性别标签”。不管是从刑罚的适用与执行还是具体罪名的设置等方面 都体现着对这类群体的倾斜。例如,我国有不少以妇女为保护对象的罪名,如拐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