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卫生村、文明村创建进程,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