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公物倡议书【最新】
爱护公物倡议书 爱护公物倡议书1 教育部发布新《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三条21款要求,“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目前,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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