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书制作规范与立法研究
检察文书制作规范与立法研究 检察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针对具体案件或特定事件而依法制作的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随着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检察改革的逐步推
检察文书制作规范与立法研究 检察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 程中针对具体案件或特定事件而依法制作的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法 律文书。随着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检察改革的逐步推进,检察文书改革 开始提上日程,笔者现就检察文书改革中的制作规范与立法问题略陈管见, 以求教于同仁。 一、当前制作检察文书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约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填充式文书在制作中存在的问题 1、填写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书写日期不规范。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混用,省略或 忽略填写年号,前后不一,很不严肃;二是书写法律条文不规范。按规定, 在书写法律条文时应用汉字小写填写,但在实践中有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混 用现象;三是文书编号书写不规范。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混用,编号出现错 号和混号现象。超出表格,还有人把字填在印刷字的上面。四是书写罪名 不规范。随意使用简称,或自造罪名。五是汉字书写不规范。数字写法不 一致,阿拉伯数字与汉字的大写、小写混用。字体不一致,繁简混用,字 迹僚草,用异体字或错别字,填写犯罪嫌疑人姓名有误等。六是墨水不一 致。要求用炭素墨水。但实践中还是有蓝墨、纯蓝、炭素黑等。 2、填写不完整 主要表现在:一是填写法律文书缺项漏项突出。填写最不完整的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