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财务月工作计划表
外资财务月工作计划表 一、鼓励外商投资**农业领域的重点 (一)根据国务院批准并从**年4月1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国家计委、科技部制定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
外资财务月工作计划表 一、鼓励外商投资**农业领域的重点 (一)根据国务院批准并从**年4月1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目录》以及国家计委、科技部制定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化重点领域指南》,结合本市“十五”发展规划及**发展“都市型农业” 的战略,确定鼓励外商投资**农业领域的重点为:种植业、林业、养 殖业、为农服务的先进装备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环境保护、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高新技术等。围绕种子工程、生物工程、温室 工程、绿色工程,重点鼓励投资种子种苗、现代温室、农业机械、农 用生产资料、生物技术(制药、肥料、疫苗)、农业精深加工等行业, 重点鼓励“绿色作物”、“超市农产品”、“包装农产品”、“质量标型农 产品”。 (二)各区县在招商引资时,要重视并促进外商对**农业领域的投资。 对重大农业项目,要结合本市农业发展的整体部署,向市级现代农业 园区集聚。 (三)鼓励引进现代农业发达国家的“精农业”,以提升**都市农业水平。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以下农业及农业基础设施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