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