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规范家政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精品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规范家政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XX-11-29 生效日期: 20XX-11-29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布文号: 皖家政推办函[20XX]2号 安徽省商务厅关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规范家政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XX-11-29生效日期:20XX-11-29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文号:皖家政推办函[20XX]2号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规范家政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规范家政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家政推办函〔20XX〕2号) 各市商务局、财政局、总工会、妇联: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组织申报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 〔20XX〕62号)精神,为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服务培训体系建设,省家政 服务工程推进小组决定对我省已确定的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复审,同时增补部分实力 强、运作规范的家政服务培训机构。经各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推荐,并报经省家政服务工 程推进小组审核,确定新增12家共37家培训机构为20XX年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明确 培训10000名家政服务人员(见附件1),每人按1000元培训费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加强督促和指导 为了保证培训机构保质保量的完成培训任务,请各市商务局、财政局、总工会、妇联督 促培训机构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计划,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内容,培训家政服 务人员;指导培训机构按照《安徽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安排家政服务培训人员 就业。 二、加强培训和验收 各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工会、妇联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考试的指导工作,指导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