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合同
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范围第一条 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一)房屋及其附属物;(二)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服装、床上用品、家俱;(三)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乐器、家用电器(不含微型电器、电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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