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管理办法

霍林郭勒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入驻霍林郭勒工业园区企业的管理,更好地服务入驻企业,把园区建设成为产业布局合理、规划设计标准、环境设施优美、服务管理规范的现代化园区,不

( 霍林郭勒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入驻霍林郭勒工业园区企业的管 理,更好地服务入驻企业,把园区建设成为产业布局合理、 规划设计标准、环境设施优美、服务管理规范的现代化园区, 不断促进 园区经济 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 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霍林郭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 委会)按照本办法对入 驻企业行使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统一监督权。 第三条申报与审批管理 (一)投资者向园区管委会提出入驻申请,并出具资信 等相关证明和项目资料。 1、投资人状况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资人资信证明; 4、项目投资计划及建设计划. (二)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人的情况和 项目 , 进行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由园区管委会审批并报 . 市政府备案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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