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 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优秀科技领军人才的带动作用,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人才群体,大力提升各种科研创新平台和产业创新基地的创新水平,提高云南省自主创新能力和重
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 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优秀科技领军人才的带动作用,凝聚并稳定支 持一批优秀的创新人才群体,大力提升各种科研创新平台和产业创 新基地的创新水平,提高云南省自主创新能力和重点产业、行业的 核心竞争力,支持建立一批优秀省级创新团队,根据《云南省科学 技术进步条例》、《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开展规划(xx—2021 年)》,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云南省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是指由团队成 员在长期科学研究或产品开发合作根底上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团队 创新目标和较强稳定性的创新集体。创新团队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 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第三条入选的创新团队进入培育期,以“单位+研究方向或领域+省 创新团队”命名,培育期为3年,期满后对通过认定的创新团队授 牌。 第四条创新团队建立和遵循“择优选拔,滚动开展,目标,动态管 理”的原那么。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创新团队的研究开发方向应属于我省优势特色学科领域并与 重点产业开展紧密结合,或属于我省重点开展领域、行业和产业需 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创新团队主要从事对经 济增长、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的应用根底研究,或开展有明确的技 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 科技成果转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创新团队必须与企业有实质 性的研究开发合作,能为企业解决关键技术,进行产品开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