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2023年3月20日应急管理部 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部长王祥喜2023年4月14日工贸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