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思考

关于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思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近期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决定》就加强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提供了

关于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思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省政府近期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 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决定》就加强区级政府法制机 构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下面结合调研情况,将区级政府法 制机构建设的思考提出,以供参考。 一、目前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职能不明确。区政府法制机构自XX年提格为正处级, 其工作任务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能有了明显变化,工作层次也 有了更高要求。但是,由于区政府法制办职能没有明确而在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级法制机构的作用发挥。 内设机构不完整。由于区政府法制办职能不明确,同时 也造成了内设机构与工作任务、职责匹配不适应的问题。目 前,区政府法制办一般只设一个科,有的称为综合指导科、 有的称为执法监督科。但是,工作都是混着干,没有明确职 责分工,内设机构形同虚设。 人员编制不足。区政府法制机构一般定编在3-5人。但 由于编制由区政府办内部调剂,大多没有完全到位,即使完 全到位仍难以适应区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需要。 二、加强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几点建议 石忠信市长在今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用十 年左右的时间,分成三个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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