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集中供热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1总则1为保证供热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供热质量,制定本规程。2本规程热源部分适用于以燃气锅炉房为主的热源系统,其他部分适用于各 种供热系统。3供热系统的安全运行,
集中供热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总则 1 为保证供热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供热质量,制定本规程。 1 本规程热源部分适用于以燃气锅炉房为主的热源系统,其他部分适用于各种 2 供热系统。 供热系统的安全运行,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 3 准的规定。 热源 2 一般规定 2.1 2.1.1 热源的运行、调节必须严格按调度指令进行。 2.1.2 热源厂应制定相应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全厂突然发生停电的应急措施; 1 部分突然发生停电的应急措施; 2 全厂突然发生停水事故的应急措施; 3 极端低温气候的应急措施; 4 突然发生天然气外泄和停气的应急措施; 5 外网工况(压力等)突然发生剧烈变化的应急措施。 6 2.1.3 运行人员应掌握热源厂内设备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的特征、产生原因、预 防措施以及处理方法。 2.1.4 热源运行抢修备品备件应包括锅炉及辅助设备的零部件,并应有下列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