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
附件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目录总则登记程序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填写规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他项权登记预告登记其他登记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
附件 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登记程序 第一节 申请 第二节 受理 第三节 审核 第四节 登簿 第五节 发证 第三章 填写规范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一节 初始登记 第二节 转移登记 第三节 变更登记 第四节 注销登记 第五章 他项权登记 第六章 预告登记 第七章 其他登记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本市土地及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提高房地产登记工作质量,保障交易 安全,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广州市各行政区范围内国有土地的房地产登记适用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所称房地产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单独登记和土地使用权与房 屋所有权的统一登记。 第三条(登记机构)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本市房地产登记的具体工作,各区房地产登 记分支机构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监督、指导下办理有关房地产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