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征收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暂行办法
江西省征收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快我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的总体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发[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