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意见
县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意见慎城镇人民政府(筹),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精神,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