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向列强赔款四亿五千万两
清政府向列强赔款四亿五千万两 1901年5月3日,奕匡、李鸿章电奏,各国索赔款“四百五十兆两”。清廷当日诏饬各督抚合力通筹。并为赔款事发电旨三道:一、命奕匡、李鸿章与各国议减银数,展宽年限;二、
清政府向列强赔款四亿五千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