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经营负面清单
农资经营负面清单 一、种子生产经营 1.禁止生产经营假种子、劣种子; 2.禁止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未按规定备案)生 产经营种子、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 3.禁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禁止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 禁止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农作物品种;禁止对应当登记 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 禁止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 行销售 5.禁止销售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种子;禁止销售没有使 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禁止销售涂改标签的种子; 6.禁止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7.禁止拒绝、阻挠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二、农药经营 1.禁止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或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经营农药; 1 21 第页共页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