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
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试行)苏残发〔〕号(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残联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