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营信息报告制度
ⅩⅩ银行经营信息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充分掌握银行经营信 息,做出科学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根据中国银监会《股份制商业银行 董事会尽职指引》和本行《公司章程》
ⅩⅩ银行经营信息报告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充分掌握银行经营信 息,做出科学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根据中国银监会《股份制商业银行 董事会尽职指引》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报告制度。 第二条由本行经营管理层向董事会报送的经营信息报告按照报 告频次分为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其中定期报告分为季度报告和年度 报告。 第三条经营信息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分类整理后呈送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及各位董事。 第二章信息报告内容 第四条季度经营信息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季度财务报告; (二)季度资产负债管理报告; (三)季度风险管理报告、信贷运行报告; (四)不良贷款率、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报表; (五)各主要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 (六)季度资本充足率报表; (七)附属机构季度经营情况报告; (八)季度稽核报告; (九)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表(含表内、表外关联交易); 第五条年度经营信息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