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报告基本编制要求
财务会计报告基本编制要求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单位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那么财务会计报告的
财务会计报告基本编制要求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单位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 料,编制并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 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那么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编制要 求是怎样的?以下由企业管理网为大家做详细介绍。 1.财务报表应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 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管理层应对是否能够持续经营 进行评估,若某些重大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对主体持续经营产生严重 怀疑时,应对不确定因素充分披露。但企业不能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 和计量。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的,企业应当采用 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企业在当期已经 决定或正式决定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表明其处于非 持续经营状态,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如破产企业的资产 应当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等,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 为基础列报,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原因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基 础。 2.列报的一致性。 列报一致性要求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分类应在各期间之间保持 一致。除非准则要求改变,或主体的经营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改变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