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中心设计规范
v1.0 可编辑可修改设计规范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条 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第条 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
可编辑可修改 v1.0 设计规范 第一节一般规定 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 第条 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 并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 第条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 第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 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 儿童活动室的设计应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装饰活泼,色调明快。 第条 群众活动用房应采用易清洁耐磨的地面;在严寒地区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室应做暖 第条 性地面。 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建筑应设置电梯。 第条 各类用房的窗洞口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第条 窗洞口与房间地面面积之比表 房间名称窗地比 展览、阅览用房 1/4 美术书法工作室、美术书法教室 游艺、交谊用房 文艺、音乐、舞蹈、戏曲等工作室 1/5 站室指导、群众文化研究部 普通教室、大教室、综合排练室 注:本表按单层钢侧窗计算,采用其他类型窗应调整窗地比。 各类用房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表的规定。 第条 dB 室内允许噪声级()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