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性质与效力探析
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性质与效力探析邱 天 陈立风 摘要:换取清洁提单保函在本质上届于合同,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达成的一项由托运人附条件在一定范围内向承运人赔偿损失的协议,并不因为主体不同而构成某种特
换取清洁提单保函的性质与效力探析 邱天陈立风摘要:换取清洁提单保函在本质上届于合 同,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达成的一项由托运人附条件在一 定范围内向承运人赔偿损失的协议,并不因为主体不同而构 成某种特殊的合同。其有担保之功能,但主要功能在于确定 责任承担,而不是担保债的履行,所以在法律性质上并不属于 担保。就其法律效力而言,保函在承托双方为善意的情况下 应赋予法律上的效力。但在决定其有效或无效时应当考虑 目前法在整个社会规制中的地位、现实需要、国际做法与 我国的实践、善意标准的确立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等诸多因素。 关键词:清洁提单;保函;法律性质;效力;辨析 中图分类号:D9222.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0)04-0153-04 收稿日期:2010-06-09 保函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问题较为复杂,其间折射出法律 在进行社会秩序规制中的困境。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无论是其法律性质,还是法律效力,都存在着较大争议。翁子 明(1996)先生在谈到其法律性质时,则明确指出:南第三人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