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服务合同样本(六篇)
礼仪服务合同样本第一条契约之标的一、本契约之标的以乙方在附属文件一所指定的项目为范围。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项目,必要时亦可增减,甲方不得拒绝。甲方对于乙方所指定丧葬服务之请求,应积极配合并按其专业为乙
礼仪服务合同样本(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