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