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点评小结
绩效考核点评小结 关于重在科学考评心得体会 年终逼近,绩效考评摆上日程。盘点得失,图谋事业科学开展。绩效考评的标准、体系及其方法如何确立,成为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院领导必须审慎思考的重大问题。 坚持“三
绩效考核点评小结 关于重在科学考评心得体会 年终逼近,绩效考评摆上日程。盘点得失,图谋事业科学开展。绩 效考评的标准、体系及其方法如何确立,成为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 院领导必须审慎思考的重大问题。 坚持“三应当”“三防止”。绩效考评对检察工作具有鲜明的导向 性,是检察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的重要表达。评得好,就会促 进工作开展,评得不好,将可能适得其反。多年的经验说明,考评 工作:应当突出检察业务这个中心,扭住执法办案这个牛鼻子,引导 干警认识“硬道理”,做好硬文章;应当突出重点,对任务和能力要 求进行精到的分析与解剖,力戒面面俱到;应当遵循检察规律和司法 规律,从检察工作全局出发,既立足检观察检察,又跳出检观察检 察,从而推进检察工作可持续开展。为此,就要防止顾此失彼,将 一个部门的成绩建立在另一个部门的过失之上;防止不恰当地以数据 和百分比划分档次;防止机械引进经济领域的考评方法,以抽象的数 据来考核鲜活的检察实践。同时要努力克服“重业绩轻质效,重定 量轻定性,重部门轻全局”等不良倾向,摈弃盲目追求“零过失” 的完美主义倾向,刹住不切实际地比增长、比规模的苗头。 设置合理的考评“可控线”。要统筹兼顾、立足全局,因地、因时 制宜,将一般与个别,普通与特殊相结合,将定性、定质和定量考 核相结合,侧重定性、定质。应以更为科学合理的“可控线”衡量 办案水平,防止“一刀切”和绝对化。在考察实体质量时,要合理 设定考评“底线”。批捕起诉要禁止捕后无罪、捕后不诉、捕后撤 案,控制捕后缓、管、免、罚的适当比例;公诉工作要严格控制无 罪、撤诉、变更起诉等情况的发生,严格控制事实、定性、情节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