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浅析和再思考
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浅析和再思考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行讼法的方式,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这一制度。新的行诉法增加条款:“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
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浅析和再思考